有问必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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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血液中心领导 本人在10月25日通过应急招募献全血400cc,当日向血液中心工作人员提交本人身份信息以及银行账户信息后直至今日尚未收到本人路费补贴,可能领导家里自有属下孝敬,不需要生活花销,不知我等庶民生活之艰苦。也不知道领导对升斗小民生活艰难几乎无以为继有何看法。如果可以希望告知如何前往领导家中解决温饱问题,以便在补助下发前免于饥馑而死。 祝各位领导钱途似锦,日进斗金,财源广进,官运亨通。 没有晚饭吃的“无偿”献血志愿者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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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献血者:首先十分感谢您参加稀有血型应急招募献血400ml。关于交通费补贴问题,经查实已经在发放过程中,请耐心等待。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今后会高度重视,以最快的速度把交通费补贴发放给大家,我们的工作有欠缺,向您表示深深的歉意!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无偿献血工作!也感谢您对“有问必答”栏目的信任,今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尽管反映,不管错与对,我们都欢迎!献血者的意见和建议,永远是改进我们工作的方向!再次感谢!
内容: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中的“献血量”,只计算浙江省内部分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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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献血者:《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 第(三)款规定:“达到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金奖标准以上的献血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享受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是指无偿献血者在浙江省省内献血量达到8000毫升或以上者,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父母才可以享受用血减免政策。谢谢您的提问!
内容:
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请问这个400以上,是否包括刚好400毫升的情况呢?看上去有点模糊,所以特地来问一下,谢谢答复
回复:
尊敬的献血者: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不足四百毫升的,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按照不超过献血量的五倍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五年后免交与献血量等量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达400毫升者,本人就能终身免费献血。您的疑问和提问都是对的,准确的表达应该是:“献血者捐献全血累计达四百毫升(及)以上的,本人终身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加一个“及”字,就更准确了!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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