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举行血液标本核酸集中化检测签约仪式在全国率先开展核酸区域性集中化检测

来源:综合办公室 作者:蒋烨琛 发布时间:2016-02-17

  2016年2月16日,猴年新春伊始,浙江省各采供血机构负责人齐聚杭州,在省卫生计生委马伟杭副主任、省血液质量管理委员会常务主委胡伟主任和各地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处领导的共同见证下,签订了核酸集中化检测委托协议书。签约仪式由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处俞新乐副处长主持。
  全面开展血液标本核酸检测工作,缩短病毒检测“窗口期”,是进一步提高临床用血安全水平、降低经输血传播疾病风险的重要举措。国家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它纳入了《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国家卫生计生委也多次发文提出明确要求。为了保障血液安全,提高我省血液标本核酸检测水平,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制订了集中化检测的实施方案,明确核酸检测实现全覆盖的任务分工与各方责任,对集中化检测实验室建设改造、设备配置等给予经费保障。
  经过前期的调研和多方的沟通协调,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浙江省设4个区域性集中化检测实验室,由浙江省血液中心承担杭州、湖州、嘉兴、绍兴和义乌五地的血液标本核酸检测,由宁波市中心血站承担宁波和舟山两地的血液标本核酸检测,由温州市中心血站承担温州、台州和丽水三地的血液标本核酸检测,由金华市中心血站承担金华、衢州两地的血液标本核酸检测。签订仪式上,受托方和委托方代表都做了表态发言,均表示,要坚决服从大局,积极沟通协作,全力保障核酸集中化检测工作的有序开展。
  签约仪式上,马伟杭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采供血机构要根据核酸检测的技术特点,遵守国家有关核酸检测的技术要求与质量管理规范,完善工作流程,加强质控,严把核酸检测质量关。在磨合过程中,大家要继续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互相支持,相互配合,全力保障血液核酸检测质量安全。同时,他希望全省各地以开展核酸检测工作为切入点,完善核酸检测信息化建设,并逐步实现区域内血站、医疗机构、献血者信息资料联网。
  委托协议书的签订,标志着我省继2015年率先实现核酸检测标本全覆盖,成功试运行一年的基础上,正式实现了血液标本核酸区域性集中化检测,血液核酸检测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推进血液质量管理和血液安全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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