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无偿献血工作调研会在温州召开----如何完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怎样强化无偿献血管理?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是去是留?

来源:温州市献血办 作者:吴晓雪 发布时间:2011-08-22

  日前,为期两天的浙江省无偿献血工作调研会在温州召开。会议围绕着《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的修订、献血管理工作、采供血机构建设、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等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本次调研会内容丰富。温州市卫生局程锦国副局长向与会者介绍了我市近年来无偿献血工作进展情况、面临的困难和发展思路。省献血管理中心、省血液中心吕杭军主任对我市无偿献血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高度评价了我市在“7.23”甬台温铁路重大事故中出色的应急血液保障工作。同时,吕杭军主任就《献血法》实施13周年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施10周年以来我省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问题和今后发展思路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这次会议气氛热烈。台州、丽水、温州等地献血办负责人结合本地无偿献血工作情况,各抒己见,畅所欲言。与会人员普遍认为,《献血法》实施13周年及《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实施10周年以来,各地在普及献血知识、献血者招募、临床用血保障、血液安全、献血文化建设等各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同时也存在献血办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队伍力量单薄,宣传经费投入不足,各级政府对献血工作协调力度不足等问题,造成无偿献血工作“三个转变一个延伸”的落实和整体进展不理想,制约了无偿献血进一步发展。随着社会的发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在很多方面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因此,为进一步推进浙江省无偿献血工作健康、持续、有效、稳定的发展,对其进行修改已势在必行。
  省卫生厅法规处陈建芳调研员指出:这些年来,从实务界、理论界和普通民众对临床用血互助金制度的去留问题都保持了较高的关注,无论去留,都应进行充分的论证;要切实落实“无偿献血、免费用血”制度;对用血费用退还要进一步落实人性化管理措施,对“外地人献血者多、本地人献血者少”的原因要进行思考,要真正建立各级政府协调、部门密切合作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省卫生厅王显荣在会议上强调:应出台相应政策理顺采供血分支机构的关系,健全机构建设;要加强宣传工作,促进无偿献血事业发展;应明确职责,落实经费,加大无偿献血激励制度,鼓励更多团体或个人长期参与;要适时对法规进行修订,完善献血互助金管理制度,简化还血报销程序。
  温州市卫生局医政处处长朱国晓、省献血管理中心和台州、丽水、温州等地采供血机构及献血办负责人等40余人参加了本次调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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