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加强科学合理用血

来源:质量法规部 作者:质量法规部 发布时间:2012-12-04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5号令)于201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继杭州二甲以上临床医疗机构培训贯彻《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之后,为全面做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提高临床科学合理用血水平,浙江省血液中心与杭州市卫生局协作,于2012年11月27日面向基层用血医疗机构,再次在杭州召开“部分在杭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培训”会议。
  参加会议的基层医疗机构包括浙江医院分院、浙江省肿瘤医院分院、浙一医院城站院区、浙江省中医院下沙院区、浙江大学校医院、杭州市第一医院分院、浙江省武警消防医院、浙江省公安边防总队医院、留下73021部队医院,以及临安市、富阳市、余杭区部分医院和杭州各城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13家民营医院等也参加了培训会议。
  浙江省血液中心主任、浙江省献血管理中心主任吕杭军及杭州市献血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建勋到场并讲话。他们分别就杭州市无偿献血及血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进一步强调科学合理用血的重要性、必要性。
  会上,浙江省血液中心吕杭军主任医师进行了“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的讲座、孟忠华主任技师针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贯彻进行讲解。浙江省肿瘤医院检验科主任徐笑红针对临床医疗机构血库质量管理做了详细的阐述。浙江省血液中心相关专家针对成分输血、血库质量管理、血液冷链管理、辐照血液应用等进行专题讲座。
  会后,参加会议人员一致认为本次培训收获较大,对《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有了深刻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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