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贯彻《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工作全面启动

来源:嘉兴市中心血站 作者:吴马剑 发布时间:2013-12-05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9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日前,嘉兴市已全面启动为期5个月的宣传教育与贯彻实施工作。
  12月份,嘉兴市将从三个方面入手推进相关工作:一是联合各县(市、区)献血办,市属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开展普法培训,组织医务人员等社会各类人群集中学习,深刻理解修订的重点内容和相关政策的准确内涵。特别是利用医院等宣传阵地向患者及家属做好无偿献血、临床用血和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认真执行免费用血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起停止收取临床用血互助金,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临床用血费用核销工作。二是资料制作与发放。三是通过无偿献血活动专题报道、公益广告发布、新媒体传播等方式,加强媒体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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