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700多位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者将获“三免”待遇

来源:湖州市献血办 作者:沈晓兰 发布时间:2014-04-11

  根据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实行的《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荣获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的献血者,凭相关证件可以在全省范围内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此外,到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就诊开可以免交门诊诊查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简称“三免”)。湖州市有700多位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者将获此项待遇。
  为了保证在4月1日起实施该项惠民政策,湖州市政府专门召开了以卫生局、交通运输管理局、旅游局等七部门的协调会,印发相关文件,部署落实措施。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到位。二是教育培训,宣传到位。三是因地制宜,措施到位。四是监督检查,管理到位。
  目前全市正在统计政府投资主办的各级各类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矿山)公园、文化馆和博物馆等文化旅游场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含公办、民办)和城市公交线路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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