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员工的启事

来源:人力资源部 作者:人力资源部 余刚 苏健 发布时间:2016-05-06

  浙江省血液中心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直属的公益一类卫生机构,主要负责省会杭州市及其所属县(市、区)医疗机构的临床供血,并承担全省应急供血,稀有血型血液储备,全省采供血机构质量检测与评价、全省输血医学继续教育、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科研基地等多项任务。
  因工作需要,现受浙江省血液中心委托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1名。
  一.招聘岗位: 
  1.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年龄

性别

备注

财务管理

1

会计学或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

本科/学士及以上

30周岁及以下(198656日后出生)

不限

非应届毕业生要求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2016年应届毕业生要求2016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同期留学归国人员视同对待。
  二.招聘人员素质要求: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无不良记录;
  2.身体健康;
  三.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23日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在省血液中心网站上公布笔试结果,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各岗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不足5倍的,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为5月下旬,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前,参加面试人员应接受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与招聘条件有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根据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3.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
  4.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省血液中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四.用工形式及聘期
  以上人员经考核录用后,由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受聘人员与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1个月。
  五.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相同岗位人员待遇,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六.报名事宜:
  1.网上报名:自2016年5月6日至2016年5月15日16:00时止,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http://www.zjwjrc.com/recruit/html/index.htm)在线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提交报名申请。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请使用IE7.0及以上浏览器)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在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截止之日起2天内完成。期间,应聘人员可登陆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报名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未通过者可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取得应聘资格人员可通过浙江省卫生计生人才网网络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为:2016年5月19—22日。
  七.报名咨询:0571-57888113余老师、苏老师。 
浙江新世纪人才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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