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血液中心关于血液标本保存冷库建造招标公告

来源:浙江省血液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3-06

  我单位因血液标本保存需要,需建造两座低温冷库,现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冻库设计要求
  1、设计冷库温度-30℃。
  2、采用彩色液晶触摸屏、PLC、温度摸块控制器。控制温度-25℃至-30℃。
  3、具备库温上下限、开门超时、故障报警系统。
  4、采用两套完全独立的制冷、控制系统。
  5、室内、外制冷机组须选低噪音。须符合环保标准要求(两机组噪音须低于50分贝)
  6、库内温度均匀度须达到±2℃(包括化霜时的温度)
  7、冷库内尺寸(米):3×1.6×2.2
  8、冷库容积(立方米):10.5
  二、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认可冷库制作资质、且对血液保存冷库制作有实际经验的企业。
  三、投标须知
  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业绩、冷库设计建造方案及报价。
  投标截止日为2009年8月12日,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前来投标参与。
  联系人:宣黎明、胡俊锋
  联系电话:85167812,13858010368

                                                       二00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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