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3年第二批)

来源:人事科 作者:人事科 发布时间:2023-08-11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血液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血液中心是浙江省卫生健康委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浙江省血液安全研究所”依托建设单位。设有滨江和武林两个院区。主要负责杭州市无偿献血者的招募、血液的采集与制备、临床用血供应、血液集中化检测以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业务指导等工作,承担全省采供血机构的业务管理、业务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控制与评价、应急协调等任务,开展血液相关的科研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招聘计划

本批次计划公开招聘4个岗位4名人员。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1月31日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6.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本岗位用人实际需要由招聘单位自主认定。研究生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或本科阶段专业相符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其中输血技术”、“血液采集”和“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涉及采血、供血和血液成分制备等工作内容,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报考该岗位。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20238289:00-98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应聘者应对自己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时间:20239119:00-91216:00,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已提交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91216:00前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应聘资格的取得。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自20239159:00起可上网(http://rcpj.zjyxjl.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4.除招聘博士的岗位拟按符合条件的实际人数组织考试考核外,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一般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将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如符合报名人数仅为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或参加考试的人数不超过上述比例的,入围人员名单按淘汰成绩排名末尾者后的实际人数确定。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复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 

献血行为研究”岗位的初试以科室面试的方式进行,科室面试采用答辩式面试,主要考查研究方向与岗位匹配性等,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复试人员名单,如实际参加科室面试的人数不足入围复试比例要求,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输血技术“血液采集”和“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的初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初定于2023917日在杭州市内举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与招考专业和从事岗位工作相关的专业和业务知识,均为客观题。笔试成绩预计可于920日后通过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http://rcpj.zjyxjl.org.cn)进行查询。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名次,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试人员名单,如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入围复试比例要求,取得有效成绩的人员全部入围

2. 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暂定于20239月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2)应聘人员应携带一寸免冠照1张,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结果或相关佐证材料,报考“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的需出具护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 

均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暂定于20239下旬在杭州市内举行,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1)“献血行为研究”岗位面试采用答辩式面试,应聘者就本人学习研究领域、相关科研经历和成果、岗位认知和发展规划进行陈述,接受开放性提问。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学术成就和科研能力等。

2)输血技术“血液采集”、“献血招募与服务”岗位面试采用半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综合素质、专业素质、岗位匹配性以及对本专业、本领域发展趋势的分析判断等。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总成绩相同的,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标准和办法进行,以委托的体检机构结论意见为准。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http://www.zjb.org.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

2.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s://wsjkw.zj.gov.cn/,“人事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浙江省血液中心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1-87709286、87709102。

(四)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省血液中心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57888030(王老师、项老师)

地址:杭州市建业路789号

邮编:310052

浙江省医学考试综合管理系统,技术支持:0571-87567840

 

附件:浙江省血液中心招聘岗位表(2023年第二批)

 

 

                                                                                                                                       202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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