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来源:浙江省血液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09-11-17

  浙江省血液中心是直属于浙江省卫生厅的纯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杭州市及所属县(市、区)采供血工作及全省应急供血工作。因事业发展需要,公开招聘200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3名。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对象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招聘考试方式
   专技   1   应届毕业生  医学检验或分子生物学   硕士及以上  单位自行组织
   专技   1   应届毕业生  医学检验或分子生物学    本科    单位自行组织
   管理   1   应届毕业生   中文、文秘或卫生事业管理  本科    单位自行组织

  二、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08年3月7日止。

  2、报名方式: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填写《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材料真实性保证书》,连同本人身份证、简历、学校推荐表、成绩单、有关论文、成果目录或获奖证明的复印件和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1张,一并邮寄到浙江省血液中心办公室或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报名。

  3.报名地址:杭州市武林路345号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06)
  联系电话:0571-85167808 传真:0571-85065851
  联 系 人:苏 健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各占总成绩的30%、40%和30%。

  2.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首先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技能测试的人员。
 
  3.考试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五倍的岗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体检和考核

  经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和技能测试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无经血液传播疾病和病原携带。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
  
  聘用人员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社会福利待遇。



                                       浙江省血液中心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浙江省血液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应聘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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