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血液储存要求》编写组专家召开预审意见讨论会
来源:献血服务二科 作者:心“芯”巾帼文明岗 发布时间:2022-06-10
2021年3月,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关于下达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升级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卫法规终标便函〔2021〕6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关于下达医疗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的函》(医管办函32号)等文件,由浙江省血液中心作为起草单位承担《WS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的升级修订工作。
《关于下达卫生健康标准体系升级改造项目计划的通知》(国卫法规终标便函〔2021〕6号)要求,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管中心《关于下达医疗卫生标准体系升级改造项目工作方案的函》(医管办函32号)等文件,由浙江省血液中心作为起草单位承担《WS399-2012血液储存要求》的升级修订工作。
浙江省血液中心为本次标准的起草单位,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北京市红十字血液中心、上海市血液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陆军军医大学大坪医院为协作单位。我中心作为项目起草单位,胡伟主任作为项目牵头人,多次组织专家进行标准的修订。中心周华平、王拥军、郑茵红及全省采供血机构资深专家参与该项工作。前期于2021年10月12日,组织编写组专家召开讨论会,形成初稿。2021年10月18日-11月18日,向全国47家单位征求意见。2021年11月26日召开标准定稿会,讨论并确定了标准内容,于12月26日提交标准送审稿。2022年4月28日,收到《血液储存标准》预审专家组预审意见及商榷意见。
2022年5月7日组织编写组专家召开预审意见讨论会。因疫情防控原因,外地专家通过网络形式参与讨论。后续将提交国家卫生健康标准委员会血液标准专业委员会,并接受相关标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