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服务二科巾帼文明岗人员上岗授权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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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为规范人员上岗管理,保证上岗人员资质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新进人员、转岗人员和新增岗位人员的上岗管理。
3. 管理内容
3.1 员工提出上岗申请;
3.2 科室负责填写科室意见和拟任岗位培训的综合评估;科室负责人对拟任岗位的培训和实践技能的培训进行评估,明确是否符合要求;
3.3 人事科负责健康状况资格审核;人事科负责评估新进人员基础培训情况(转岗、轮岗人员不评估基础培训情况),明确是否符合要求;
3.4 业务科教科负责人员轮转培训评估,上岗证和执业资格审核;按照岗位需要审核采供血机构从业人员上岗培训证、执业资格或其它专业证书,形成审核意见;报人事科,人事科审核后报中心主任审核批准;
3.5 人事科发放《员工上岗通知书》至拟上岗科室;
3.6 拟上岗科室负责人明确该员工的职责、权限和签名范围。
3.7 业务科室岗位人员由人事科发放工号章;
3.8 在《员工签名、印章登记表》登记签名/印章样式并保存。













